几秒钟的冲突行为,换来三周铁窗之苦。
手机店老板开车吃午餐途中,车子险些与罗厘相撞,双方停车后,他一时冲动挥拳打伤对方,昨天认罪后判监3个星期。
被告陈冠耀(27岁)承认在去年11月24日下午2时半左右,在友诺士一带殴打罗厘司机郭秀添(24岁)的鼻子和左眼,导致对方的左脸颊微肿。
根据案情,当天郭秀添驾着公司的罗厘在友诺士弯行驶,他在转换车道时,被告把车开得很近,并朝他鸣车笛。过后被告超车,越过他的罗厘,两人都在友诺士5道第1014座工业厂房前停车。
被告下车后,挥手示意郭秀添下车,郭不肯,被告便伸手关掉对方的引擎,然后把车钥匙丢在地上。郭秀添下车后,陈冠耀便挥拳殴打他。 陈冠耀接受警方问话时,对自己所为感到后悔,并承认不满对方“割车”,一时冲动殴打对方。
律师求情时说,伤者开着罗厘试图转入被告车道时,几乎与被告的车相撞,被告鸣笛警告,对方却向他比中指。被告被激怒,于是停车质问对方。
律师说,被告已决心悔改,控制脾气,希望法官不要判他监禁,因为这将导致他失去经营手机生意的执照。
被告已婚,持有第二级全国技工证书(NTC-2),每月从手机生意赚取约4000元收入。(人名译音)
简介:这个新闻讲的是一个手机店老板开车过弯时,由于不小心,跟人发生一点小摩擦,在示意对方下车时对方不但拒绝反而被对方挑衅后,按耐不住就动手打人。
长期影响:
新加坡是一个法治社会,每个人都应该要遵守法律,不能因为一点小事情就私下动手对付他人,如果每个人都像那位手机店老板一样心胸狭窄,事事斤斤计较,那么这个社会会变得十分混乱。
建议:
我觉得每个人都不要太过自私,凡事能忍则忍,不能忍受的也可以交给警方来处理,千万不能私下动手,或者动用暴力,如果每个人都能克制自己,那么这类的事情就会很少发生,退一步海阔天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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